西南交通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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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类别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 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招 收在职且定向就业的考生。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 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 业。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设置,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两种类型,二者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别”。
三、招生计划
我校 2021 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4300 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约 2100 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780 名。
特别说明:我校所公布的各院系及各学科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含拟招收推免 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仅供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 2021 年招生计划和 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 取当年入学(以我校 2021 级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 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 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 份报考。
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选择《西南交通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目录》中可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且须具备以下报考条件(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125200 公共管理、125601 工程管理、125602 项目管理的考生除外):
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 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至少 1 篇;
②补修 8 门 及以上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由补修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 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 分。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取得原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 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 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 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 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 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 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 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 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 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 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 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 性报考条件。
3.我校单独考试具体要求请见《西南交通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规 定》。
(四)我校凡按教育部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 、专业(领 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swjtu.edu.cn/web/index.html)。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 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 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 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建筑与设计学院建筑学专业(代码 085100),只接受建筑学、城乡规划学、 风景园林学专业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报考。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 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 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 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 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 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 名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登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 合报考条件后,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 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 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 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 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 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 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并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 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 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 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 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 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 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 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 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 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 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 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 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届时详见“研招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sceea.cn)及我校研招信息网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 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 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 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教育部规定: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 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 2020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 28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 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12 月 27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8 日进行(起 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 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6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 26 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 27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 27 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 28 日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 6 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公告。
八、复试与调剂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 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单 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复试 与调剂工作,预计从 2021 年 3 月下旬开始。学校复试办法、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及安排 请考生留意学校研招网和相关学院(中心)网上通知。
(三)因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的电子信息(代码 085400)、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的生物与医药(代码 086000)、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的资源与 环境(代码 085700)均按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组织复试与录取。因专业方向考试内容相 差较大,建筑与设计学院的艺术(代码 135100)按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组织复试与录取。 因校企联合培养,人才培养专项的电子信息(代码 085400)按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组织 复试与录取。因学科建设发展所需,电气工程学院的电气工程(代码 080800)专业 05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和 07 新能源电工技术(超导与新能源中心)按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 合并组织复试与录取;能源动力(代码 085800)按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组织复试与录取。 其他学科(类别)录取原则见相关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四)调剂政策以学校复试与拟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为准。
九、学制与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发改委或物价局备案和学校计财处公布为准)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 [2019]357 号)文件,我校拟将对延期毕业(超过学制)的 2021 级研究生在超学制阶段 收取学费。
收取学费按延期时间折算的年标准不超过原专业年学费标准,具体标准以学 校收费文件为准。
十、奖助学金
学校为全日制且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提供多元的奖助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 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助”助 学金。
(一) 研究生奖学金设置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名额,以教 育部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其评选工作,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管理办法》执行。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评选工作按《西南交通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研究生助学金设置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在籍且无固定收入的 全日制研究生。我校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发放 12 个月。 助学金的管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硕士生“三助”助学金
“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硕士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助教”、“助 管”的岗位酬金,由学校出资;“助研”的岗位酬金,由科研项目课题组自行安排。
“助教”岗位酬金不超过 500 元/月,每周实际教学工作量不低于 6 个学时;“助管” 岗位酬金不超过 450 元/月,原则上每月工作量为 30-36 小时。 “三助”助学金的管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最终奖助学金类型及标准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十一、住宿情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十二、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生院招生说明
1.学生导师均由西南交通大学聘请的硕士生导师担任。
2.在唐山提供宿舍(双人间),按学校标准缴纳住宿费。
3.提供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不低于 75%,额度不低于学校标准,等级 比例根据当年下拨的奖助学金经费额度确定。
4.按学校标准提供助学金,覆盖所有学生。
5.为师生提供获取唐山研究生院科研经费支持的机会。
6.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主要在唐山及京津地区完成。学生入学后在唐山市报到。研 究生院教学师资为本校教师或京津
一流高校教师,教学设施优良,为学生提供良好的 教学支持服务,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最终奖学金类型及标准以入学当年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生院公布的奖学金政策 为准。
十三、人才培养专项
我校是教育部 12 所“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在十九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精神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的政策精神,发挥学校特色,充分对接区域与行业人才需求,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校企联合培养。旨在通过高校的理论学习和企业的项目实践,培养出一批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应用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创新人才。学校以专项的形式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西门子工业软件(上海)有限公司、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学烟台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等企业、科研平 台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人才联合培养专项合作。
现将项目介绍如下: 1. 项目以“定向实践,非定向就业”形式开展校企联合培养。所有参与专项的研 究生均为全日制研究生,学生仅在规定企业完成实践环节,而非定向就业。
2.项目采取“1+2”的学习形式,即学习分为 2 个阶段,第 1 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 在校学习一年,完成课程学分;第 2 阶段在指定企业实践不少于 1 年(西门子为 2 年), 期间,完成实践学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课题相关内容开展论文工作。
3.在读期间享受学校规定的奖助学金。此外,若企业设有专项奖助学金参与项目的 学生可额外享受相关政策。
4.企业可根据实践情况给予个别优秀学员优先录用的资格。 若有未尽事宜,由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解释。
关于研究生人才培养特区的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奖助学金、企业概况等内容请参 见我校研招信息网《2021 年西南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专项”招生宣传册》。
十四、其他招生政策以《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