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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可以报考。国(境)外本科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以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交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各学院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暂按2020年招生规模拟分配,待教育部下达计划后调整公布具体招生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报考202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注意事项:
(1)我校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请参看招生专业目录。
(2)报名期间考生要随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要认真检查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学号以及毕业院校是否填写正确,并及时修改。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2020年11月30日前,主动向学校提交学历(学籍)有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材料核验未通过的,视为学历(学籍)不符合报考条件。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逾期不再补办。
四、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1年3-4月进行,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2.在复试前对报考考生的资格将进行严格审查。
3.我校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进行加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4)除外]。
六、录取
1.复试合格,按计划录取。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学制、收费和奖助政策
1.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2.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冀价行费〔2014〕1号、冀价行费〔2008〕42号)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7000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共36000元(一次缴清),除工商管理专业外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共21000元(一次缴清)。
3.全日制学生的住宿费以省教育厅批复及省发改委备案标准为准。非全日制学生不安排住宿。
4.奖助政策: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①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的硕士研究生奖励每生每年20000元。
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级,获奖的硕士研究生获得相应奖励,具体按学校文件执行。
④优秀生源奖励:按生源类别和考试成绩奖励,具体按学校文件执行。
⑤硕士研究生科研业务费,具体按学校文件执行。
⑥优秀学位论文奖:对获得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进行奖励。
⑦“三助”(助研、助教、助管): 参加“三助”的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2)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①硕士研究生科研业务费,具体按学校文件执行。
②优秀学位论文奖:对获得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进行奖励。
③不再享受其他奖励资助。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①优秀学位论文奖:对获得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进行奖励。
②不再享受其他奖励资助。
八、其他
学校坐落河北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和联系方式:
河北工程大学主页:http://www.hebeu.edu.cn/
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anjs.hebeu.edu.cn/zsgz.htm
研招办通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邮政编码:056038
联系电话:0310-3969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