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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 〔2020〕1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和《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结果审核。组成人员如下:见官网
二、推荐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2023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三、推荐类型、条件和考核标准 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四、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申请表格(附件2),按时提交申请表及审定后的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学院教学办(文科大楼517),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1日上午11点(逾期不再补报)。
2.学院及相关部门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的真实性和奖励加分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评审,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序(卓越班单独排名)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学院将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排名情况进行公示,名单在学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待学校下达推免名额后,根据名额依序向学校推荐,并在学院网站进行第二轮公示。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
五、相关说明
1.排名要求。按专业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卓越班单独排名)。
2.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
3.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分只针对推免本校学生。
4.诚实守信。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否则学校将有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六、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胡老师 学院咨询电话:见官网
七、推免生奖励分认定部门联系一览表
见官网
八、举报、投诉渠道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向学院举报。 举报电话:见官网。
九、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请查看教务处《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https://jwc.yangtzeu.edu.cn/info/1083/8712.htm)。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8月28日
以下附件见院校官网:
附件1: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长江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院校官网:https://jjglxy.yangtzeu.edu.cn/info/1132/42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