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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巍东师,根溯延安。1945年10月25日,毛泽东主席接见延安大学校院主要领导干部,指示学校向东北迁移,创办“新型的东北大学”。1946年2月东北大学在本溪建校,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49年7月定址于长春。1950年4月更名为东北师范大学。1996年9月成为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07年,入选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位于东北地区,院校坐落在长春,竞争激烈,人才较多。推荐大家关注此院校,具体情况还请各位考生查看自身条件是否符合院校下列要求。下面,将围绕推免生和统考生两大群体为大家介绍:
------------------------推免生------------------------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需要满足什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 具有教育部批准推免资格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6. 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以推荐高校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名单为准]。
7.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上述7点为基本申请条件,各招生院部可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实际,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
二、推免生申请、复试、接收程序
(一)预报名
9月28日前,拟申请东北师范大学2022年度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可登陆“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预推免系统”)完成推免预报名,具体流程及要求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2年预推免系统操作说明》(附件1)。
我校“预推免系统”中所列学科专业主要为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的学科专业,仅供预报名期间使用。最终录取学科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为准。
(二)正式报名
1. 9月23日起,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网上支付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9月28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并完成接受复试确认和接受待录取环节。
2. 我校各招生院部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择优选拔并通过系统向允许参加复试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须在招生院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否则招生院部可撤销复试通知。
3. 我校各招生院部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招生院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否则招生院部可撤销待录取通知。
4. 已在我校“预推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者仍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未经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的推免生一律无效。
(三)复试
1. 我校各招生院部将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择优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者参加复试,复试合格方能录取。
2.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具体复试时间、内容、流程等由各招生院部自定。
3. 考生须按各招生院部要求提前做好复试环境、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准备,按时参加模拟演练和网络远程复试。
4. 考生可申请跨学科攻读研究生。是否接收跨学科考生以及跨学科考生的具体复试要求由各招生院部自定。
5. 考生须提前准备并按招生院部要求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2022年接收推免生复试考生反馈表》(由各招生院部在本单位网站发布)。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
(2)《东北师范大学2022年接收推免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考生本人须提前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东北师范大学2022年接收推免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3),知悉东北师范大学发布的关于接收推免生网络远程复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后签字确认。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所在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须明确显示个人照片、身份信息、学校名称和学籍注册情况。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IELTS等。
(6)各类获奖证书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的清单和证明材料。
(7)申请直博生还须提交专家推荐信和个人陈述:
a.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b.个人陈述,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8)招生院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接收
1. 我校将在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推免生接收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招办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通过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后,推免生正式获得我校研究生接收录取资格。
2. 我校不再向接收的推免生发放任何形式的接收函,预计将于2022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3. 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出具任何证明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