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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 士研究生章程

关键字: 计算机考研 时间:2020.10.18

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按照《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 学函〔2020〕8 号)等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接 收 2021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确保接 收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1 年我校预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101 人,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见《云南财经大学 2021 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章程》,推免未完成的计划将用于统(联)考招生。
二、学制与学费
1.全日制学术硕士:学制三年,学费 8000 元/年.人。
2.全日制专业硕士:学制三年,学费 12000 元/年.人。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 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 成绩 425 分以上)或 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等级考试;
4.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5.所申请攻读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原则上相近或相同。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 息网通知)通过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 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 址:http://yz.chsi.com.cn/tm)提出申请;
2.学校各学院(中心、所)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审核, 并对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
3.申请人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参加复试,查阅 各学院(中心、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知悉复试安排及要求, 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参加复试。
4. 各学院(中心、所)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成绩等择优确 定待录取名单。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各学院(中心、所)规定的时 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考 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 不得参加统考。

五、复试录取
(一)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1)学生证,教育部学籍注册备案表(学 信网上查询打印件);(2)二代居民身份证;(3)大学英语 考试(CET)成绩单;(4)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著作、发 明专利、各种奖励证明、资格证(若有)等材料,材料具体提 交要求及方式详见各学院(中心、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将 取消录取资格。 3.所有考生需签订《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就读承诺书》。
(二)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
2.复试内容:英语、专业、科研实践综合能力。 3.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英语成绩×20%+专业成绩×60%+科研实践综 合能力成绩×20%。
(三)复试安排
1.复试:2020 年 10 月 12 日-10 月 22 日 2.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采用的平台为中 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具体复试流程 和操作程序,详见各学院(中心、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可按就近原则到满足远 程复试条件的地区进行远程复试,若仍然不具备远程复试条 件,按照兜底保障原则,考生在满足我校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 下,可安排到校复试。
(四)拟录取原则及公示
1.拟录取原则
(1)各学院(中心、所)依据提前公布的各招生专业的 招生名额,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以下情况考生不予拟录取: ①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②复试成绩不及格。
2.拟录取公示
(1)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未按 要求完成人事档案调档手续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
(2)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时 间为十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并备案。最终录 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信息为准。 (五)体检
1.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 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体检项目 (1)五官科:视力/矫正视力。 (2)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 (3)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 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心电图。 (5)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 (6)胸部 X 透视(肺结核)。
3.体检报告提交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 行体检,并在学院(中心、所)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 2 个月内 (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各学 院(所、中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六、奖助政策
学校提供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 府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评定参照国家及云南财经大学 奖助学金管理文件执行,现有标准如下:
1.国家助学金:6000 元/年.人
2.国家奖学金:20000 元/年.人
3.云南省政府奖学金:10000 元/年.人
4.学校学业奖学金:9000(一等)、7000(二等)、5000 (三等)元/年.人
注:凡录取为全日制学习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可享受 一等学业奖学金。
七、相关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复试相关费用如下: 复试费:100 元/人
八、申诉与监督渠道
1.申诉渠道 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71-65128174 邮箱:jzb@ynufe.edu.cn 2.监督渠道 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纪检处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九、本章程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