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2021年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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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是我校选拔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为鼓励广大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我校,确保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的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特通知如下。
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的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一、接收对象
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专接本、对口升学等学生)。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除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之外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生。推免硕士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点击查看推免生招生专业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推免硕士生招生计划充足,可在全校范围内统筹安排,按需在专业间进行动态调整,鼓励广大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名。实际接收推免硕士生人数以最终公示的录取名单为准。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2.申请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且本科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3.申请人英语基础较好,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三级考试(若未考三级,则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英语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专业四级考试。
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申请材料
有意申请我校2021年推免硕士生的学生(含河北工业大学推免生申请本校),在复试前将申请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给申请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并在确定被拟录取后将申请材料复印件邮寄或送至录取学院。申请材料如下:
1.《河北工业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见附件)。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3.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
4.1-6学期(建筑学1-8学期)的本科阶段大学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
6.其他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7.体检报告。申请者须在我校校医院或者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六、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申请人可提前与相关学院联系并提交申请材料。
2.我校将及时审核网上报名申请,择优选拔,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按学院具体安排参加复试。
3.复试过程将考查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查学生知识背景、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研创新潜力等。各学院可根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及时遴选,分批复试。复试方式和具体安排由各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工作须在2020年10月23日前完成。
4.复试通过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硕士生,由我校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超时视为自动放弃,研招办可随时撤销超时未接受的待录取通知。
5.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硕士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奖助政策
1.全日制非定向推免硕士生可按学校有关规定享受或申请优秀生源奖、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
2.我校录取的推免硕士生,在申请硕博连读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八、其他说明
1.推免生申请的硕士专业,应严格按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写,所报专业原则上应与本科所学专业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一般不得跨一级学科。
2.本校工科专业跨门类报考的推免生,首先应有导师同意接收,研究生院审核批准,经接收学院组织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3.推免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4.推免硕士生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或受到处分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欢迎广大师生对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进行监督,研究生院接受反映举报,为便于核实处理和反馈情况,举报人需提交署名书面材料。监督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2-60438300,校纪委办公室022-60438193。
6.本工作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北省2021年推免工作有关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1.各学院联系方式如下表。
学院 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011 |
理学院 |
肖老师 |
022-60435639 |
012 |
机械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022-60202077 |
013 |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邬老师 |
022-60435005 |
014 |
电气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022-60203542 |
015 |
化工学院 |
郭老师 |
022-60204275 |
016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纪老师 |
022-60436457 |
017 |
经济管理学院 |
韩老师
李老师 |
022-60435165(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 022-60204880(金融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 |
01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侯老师 |
022-60202006 |
019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齐老师 |
022-60435718 |
020 |
人文与法律学院 |
张老师 |
13920957170 |
022 |
外国语学院 |
马老师 |
022-60438448 |
023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陈老师 |
022-60201059 |
02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韩老师 |
022-60201204 |
028 |
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 |
孙老师 |
022-60435864 |
2.研招办联系方式: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河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214,电话022-60438300。QQ(推免咨询专用):2303184683。
招生工作主页:http://yjs.hebut.edu.cn/zs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