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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2021年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关键字: 天任计算机考研网 时间: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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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我校“国家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加大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发布此章程。

一、组织领导

(一)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

(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主管研究生院长、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成员的5-11人组成;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等3-5人组成。各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按一级或二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5-11人组成。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1年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

(二)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毕业时可获得学士学位;

(三)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第1名),可优先录取;

三、接收推免生专业及接收限额

(一)我校仅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学科、领域接收推免生。

(二)2021年我校推免生接收限额为不超过上年招生计划的50%。具体招生学科及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见《东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

(三)各学科(领域)未完成的推免生接收计划将调整为统考生招生计划。

四、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8000元/年,学制3年;

(二)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每生9000元/年,学制2年;

其中:法律(非法学)、风景园林、艺术、会计、机械、能源动力(新能源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农业管理、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学制为3年。

五、奖励与资助政策

(一)硕博连读优惠政策

1.我校本硕博班(含理科基地)照顾政策按《东北农业大学“本硕博”连读及生物科学(理科实验班)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2号文件执行。

2.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包括本校及外校应届毕业生,以下如无特殊说明统称推免生)在硕士二年级申报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时可优先考虑。

(二)资助奖励政策

1.我校本硕博班(含理科基地)推免生入学后硕士生阶段第一学年享受我校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取得博士学籍后第一学年享受我校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生。

2.其他推免生入学后硕士生第一学年享受我校新生奖学金10000元/生。

3.推免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其中硕博连读及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13000元/生·学年。

4.推免生在第二、三学年的奖助学金发放按照《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其他优惠政策

1.推免生可优先选择指导教师。

2.推免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公派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国际访学交流等。

3.推免生可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提前参与导师课题研究。

4.推免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完成培养计划及学位论文撰写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六、推免生接收程序

(一)报名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完成网上信息注册并成功缴费后,均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查询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和招生目录,并填报志愿,等待我校的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网上报名时间自10月12日~10月20日。

(二)发放复试通知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分批次审核推免生报考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在24小时内确认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所需材料(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国家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及其它可证明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等材料的原件;

3.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1份(加盖教务处公章);

4.推荐学校出具的体检报告;

5.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我校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

(四)复试

我校复试采取“双机位”线上复试的形式,应用软件为腾讯会议。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设备和软件。

1.复试的具体工作由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纪律要求参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2.复试考察考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学科知识掌握及综合应用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

3.复试采用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不超过总成绩70%;

4.学院对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组织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设定。具体情况请直接向招生学院联系人咨询;

5.复试后学院上报接收推免生决议及复试考生成绩及整体排名情况表,同时在学院公示复试成绩排名;

6.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发放待录取通知

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的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六)公示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于我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违规处理

(一)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二)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推荐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三)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简章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东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执行。

九、咨询及申述渠道

联系电话:0451—55190398(研招办)

申诉电话:0451—55190398、0451-55191008(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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