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次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至6月4日(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法学院研究生办反映,联系电话:0731-88823051(法学), 88821964(法律硕士) 。
2.如有放弃拟录取的考生,请在公示期间电话告知并提交放弃纸质说明(亲笔签名),学院将按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名额。
3. 所有非全日制考生签订的三方协议必须于5月30日前寄到拟录取学院,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三方协议的考生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湖南大学法学院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