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考研
0371-60904200 全国咨询热线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计算机考研 > 报考指南 > 复试方案 >

安徽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方案

关键字: 天任计算机考研网 时间:2020.11.26

天任教育

在线客服  联系电话:18003714525

以下是关于“安徽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方案 ”的相关资讯,想要更详细了解更多考研培训机构的相关情况,可以咨询咱们在线客服老师!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的有关文件要求,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现将远程复试的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复试环境和所需设备要求

1.须备有复试单独房间,确保环境整洁安静、光线充足。

2.须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要提前测试网络环境,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

3.须备有支持双机位模式的电脑或智能手机,主机位(笔记本电脑或配有可采集音频视频设备的台式机)置于考生正面,用于视频面试,副机位(智能手机)置于考生侧后方45度位置,用于监控复试环境。复试时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关闭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4.须备有麦克风、摄像头、手机支架等设备,保证音频视频采集效果;摄像头需可360度旋转,以便按面试考官要求查看四周环境及桌面。

5.学校选用的远程复试主平台为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要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详见系统考生操作手册)。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复试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点击下载)(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须提前安装好指定的网络复试软件且熟练操作,并配合学院进行功能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6.需准备的考试用品: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学院要求的其他考试用品,资格审查材料(见附件)。

二、网络复试考场规则

1.考生要在规定时间登录指定系统和考场,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场管理,严格遵从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3.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前360度展示个人面试环境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5.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6.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学院如有特殊规定,以学院通知为准。

7.复试前按学院要求提交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复试时须按要求宣读加粗字体的有关内容);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

8.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招生学院保持沟通,如掉线超过2分钟,须重新复试

如考生违反以上考场规则,视为考试违纪,取消复试成绩。

三、严肃复试考试纪律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诚信复试,杜绝作弊。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开课通知
更多 >
  • 8月10日

    26天任计算机考研集训营全科班

    听课
  • 9月27日(星期日)9:00—17:30

    【龙子湖校区】考研计算机硕士周末班A班(9.27)

    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