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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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 涛
成 员:余小勇 方松林 柯卓英 肖雪锋 方 亭
秘 书:张 盼 付 芳 王宁鑫 唐子雯 杨 玥
赵文婷
督 查:史 巍 李 峤
技术员:王耀龙 盖 杰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2.根据学科和专业具体情况成立复试小组(包括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1名复试秘书、1名复试助理、1名复试技术支持人员),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公开有关信息。
3.学院党组织纪检委员及专职组织员负责全程巡视、监督检查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情况,调查处理本单位内部的投诉和举报事项。
二、信息公布
考生初试分数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进入复试,复试名单将在人文学院主页的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材料提交
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1)亲笔签字的《西安石油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1)原件;
(2)在线展示个人简历一份;
(3)大学期间获得的各类证书与荣誉;
(4)大学期间成绩单一份;
(5)在线个人才艺展示。
2.艺术设计专业:
(1)亲笔签字的《西安石油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1)原件;
(2)在线展示个人简历一份;
(3)大学期间的相关专业课程作业或毕业设计作品集;
(4)大学期间获得的各类证书与荣誉;
(5)大学期间成绩单一份;
(6)准备1张A3复印纸,马克笔,中性笔等工具。
四、复试工作
1.复试形式
由于疫情影响,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使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钉钉等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按要求自行准备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施,相关设施的配置及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2.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往届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学历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2)应届考生: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并提交学历(学籍)校验报告。
3.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心理健康测试四部分,其中,前三部分所占分值分别为50分、30分、20分,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依据,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最终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比例进行折算。
(1)专业知识测试
通过与考生视频,复试小组考核成员针对原定复试科目(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对外汉语教学法;艺术设计专业——专业创作)准备相关问题对考生进行提问,考生从题库随机抽题,现场作答口述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复试小组考核成员现场打分。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还须加试中国文学史和外国文学史,艺术设计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还须加试设计素描和设计色彩。加试另行单独组织,测试方式为考生随机抽取试题作答,测试时间为每门1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有1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③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④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察;⑤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以及人文素养;⑥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从发音正确性、语言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外语水平。
(4)心理健康测试
考生须于复试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扫描考生复试操作守则(附件)中二维码完成心理健康测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考生编号),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本次复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和心理健康测试单独组织,时间不计入内),复试情况应认真记录,每位复试评委应按要求现场独立评分。每位考生的复试记录应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4.复试成绩测算
(1)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复试折合成绩;
(2)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5×70%;
(3)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知识测试50分+综合能力测试30分+外语水平测试20分;
(4)数据保留两位小数;
(5)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成绩60分以上方可录取。
5.复试相关要求
(1)采取差额复试,差额为120%以内,我院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提前公布。
(2)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小组无直系亲属参加我院复试;复试评委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复试结束后,将评分记录等原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集中统一管理。
五、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近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工作
1.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2.学院在复试工作完成后将复试成绩统计表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并与其他复试相关材料一起及时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3.我校将在各学科(类别)的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并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xsyu.edu.cn/)公布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七、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1.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学院须在复试前,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2.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3.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
4.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5.学院要加强对硕士生复试工作领导,认真执行有关硕士生复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严肃处理。
6.学院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7.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考生申诉、举报方式及处理流程
考生如需申诉、举报,可向人文学院综合办反映,联系电话029-88382753,学院将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情况,并及时处理考生的申诉、举报。
九、工作要求
1.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出题教师要严格遵守试题保密纪律,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复试工作。
2.研究生复试小组秘书要认真做好记录并交组长签字,以备学生核查。
3.对于在研究生复试工作中出现泄题、给人情分等问题,学院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考生咨询的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人:张盼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82753 18191559081
人文学院
2020年5月14日